补贴资金在各地如何分配?补贴制度的设计者们在政策实施之初,就确定了一套科学的资金分配办法。综合考虑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等因素,采用因素法、公式法,科学合理地确定省市县资金规模,这个办法有效防止了各地跑争资金额度。
为了确保政策落实,农业部、财政部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三个严禁”,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四个禁止”,即禁止向农民收费、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搭车收费。“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和企业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补贴手续和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对于这些纪律规定,农业部农机化司负责同志大会讲、小会讲、反复讲,告诫所有参与政策实施的干部决不能违法违纪、违规收费,防止增加企业负担、损害农民利益。2009年、2010年,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宗锦耀向各省级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发出了《致各省区市农机局主要负责人的公开信》,要求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心无旁骛、如履薄冰的态度,规范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农民对购机补贴有疑问或意见怎么办?农业部公布了针对购机补贴的咨询和投诉电话,对农民的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专本记录群众和企业举报的情况、反映的问题,并件件核查,依纪处理。
为有效遏制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从最初制定推广目录,到出台方案,到具体实施,到检查督导,农业部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立即从严从快查处并予以通报,决不姑息。一个例子是,2010年8月,农业部对河北省农机推广总站收取有关农机企业技术服务费等违法违纪案例进行了通报,并责成严肃处理农机部门相关责任人,取消涉案生产企业的补贴资格,永久取消涉案经销商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
“虽然这些案件出现在个别地方、个别企业、个别干部身上,但也暴露了一些地方在购机补贴实施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得力的问题。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务必引以为戒,加强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宗锦耀说。
此外,每年农业部都会派出由农机、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督导组到重点省份开展补贴政策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各省(市、区)也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要求派出督查小组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进行政策效果评估、重点案件核查。2010年,农业部派出20个督导组对全国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6000户购机农民进行电话抽查,购机户对补贴实施情况满意度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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