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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涉农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市场发展


  再次,优化涉农企业注册发行机制。为涉农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审核;积极支持受灾地区涉农企业融资,对其项目进行专人专岗、加速办理,帮助受灾地区快速融入农业生产运营资金、服务灾后重建工作;对涉农中小企业采取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机制,增强涉农企业进行公开融资的意愿。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解决“三农”问题,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向“三农”建设注入直接债务资金、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已经显现了初步成效。展望“十二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日前撰文指出,“十二五”期间央行将从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律出发,选择科学合理的发展模式与路径,明确方向,鼓励创新,夯实基础,加强协调,互通互联,对外开放,促进债券市场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一个产品序列齐全、运行高效、功能完备、具有相当规模、能充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债券市场体系,引导金融市场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好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专家表示,促进“三农”建设、解决“三农”问题,应继续大力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继续推进涉农直接债务融资市场发展,探索研究涉农资产支持票据等适合涉农企业的新型债务融资工具。

  一是加大创新力度,丰富涉农企业债务融资产品结构。完善涉农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结构体系,继续推进涉农企业集合票据产品结构创新,探索研究涉农资产支持票据等适合涉农企业的新型债务融资工具;拓宽金融服务范围,创新多样化的金融工具管理和分散农业行业风险,帮助涉农企业抵御自然灾害,防范农业生产风险。

  二是加强信用建设和政策支持,优化“三农”融资生态。继续加强业务宣传和培训,帮助涉农企业树立公开市场融资的意识及市场化运作的理念;促进市场中介机构与涉农企业主动参与地方“三农”信用文化建设和金融生态建设;大力支持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助推“三农”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是加强自律管理,改进涉农融资专业服务机制。加强对主承销商、信用增进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提高其对涉农企业债务融资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主动服务“三农”的意识,引导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主承销商等市场中介机构改进专业服务流程,完善涉农企业服务模式,推动农村金融中介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减少涉农企业债务融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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