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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业”遇“大超市” 农超对接呼唤平等对话


  新华网哈尔滨1月10日电:商务部官员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大对“农超对接”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其平抑物价、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作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农超对接”实际运行中存在部分超市门槛高、回款周期长等诸多问题,推广效果受到影响。

  专家认为,农产品的下游超市已经是现代化产业,而上游的农民和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供应链中各方位置不对称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

  惠农好事遭遇阻碍

  “太受气了,总觉得比人家矮半截。”哈尔滨新兴蔬菜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辉谈到与大型超市合作时说。

  哈尔滨新兴蔬菜加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蔬菜、大豆、豆油等农产品的采购、加工和配送。2008年,该公司开始尝试“农超对接”模式,从种菜大户和农村合作社采购农产品,销往沃尔玛、新一百等大型超市、商场。

  张辉说,一些大超市进店门槛较高。除非在当地规模、名气都较大,否则很难有机会进入大型超市。农产品进驻大型超市投资大、扣点高、回款周期长,加上经常需要配合超市搞各种特价、促销等活动,做不好甚至会赔钱。

  据了解,大型超市有固定转款周期,农产品供货方有时需要一两个月才能收到货款,一些小型合作社和农户很难接受。张辉指出,个别大型连锁超市条件苛刻,回款周期太长,有时甚至强加各种费用,他的公司不得不从这样的超市退出。 遭遇类似烦恼的还有哈尔滨市连升特色果菜专业合作社。据合作社负责人郑连升介绍,超市对农产品的质量、卖相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而且超市根据销售量而不是进货量与合作社结账,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比如合作社卖给超市时的蔬菜是130斤,但由于中间损耗,最终超市卖出的蔬菜可能只有100斤。超市账面上显示的销售量与合作社供货量有时相差较大,差额部分只能是合作社“吃哑巴亏”。

  哈尔滨市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总经理向记者介绍,该超市从2010年起开始实行“农超对接”,在政府部门协调下通过农产品公司与农民对接,以签约形式订购指定品种、数量的农产品,农民按照超市方面的要求种植,农产品质量和供应有了保证。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不是蔬菜质量不达标,就是供应不及时,或者中间断货,这也让超市非常犯愁。

  供应链各方不对称阻碍平等对接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处处长于凤芹介绍说,早在2004年哈尔滨市就启动了“农超对接”,但现在能直接和超市对接、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合作社或者配送中心只有十余个,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哈尔滨市的合作社和配送中心规模相对较小,由于冷库造价高,检测中心成本大,导致储存蔬菜难,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合作社、配送中心的发展。

  据了解,“农超对接”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的对接却因为双方地位、经营理念和现代化程度等因素不同而出现一些问题。郑连升等合作社负责人认为,合作社在与大型超市合作过程中双方地位不平等,合作社没有主动权。进店门槛高,合同不平等,这是他们与超市合作时遇到的主要问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介绍说,农产品的下游超市已是现代化产业,而上游的农民和合作社还都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供应链中各方位置不对称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

  “农超对接”尚需多方给力

  商务部日前表示,当前我国超市农产品经营水平还比较低,农业生产组织化有待提高,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农超对接”发展机制。

  胡定寰认为,“农超对接”是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的苗头,发展“农超对接”的关键是要提高农业、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市场意识,培养出优秀的组织和管理人才。有了千千万万个合格的合作社带头人,就可以带动几亿农民,真正让农民和合作社的生产达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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