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记者 任芳)国家发改委网站6日公布的《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 建设现代农业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适时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推出东北优势的农产品期货新品种。
指导意见由发改委和农业部联合发布。市场人士认为,在当前形势下,相关指导意见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市场诸多人士关于暂停农产品期货交易的疑虑,表明了国家将继续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决心。指导意见也为大商所上市粳稻等农产品期货品种、丰富农产品品种体系提供了新的契机。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6日表示,近年来,随着粳稻市场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粳稻价格波动也日益明显,种植户和相关企业的避险需求也不断加大,市场呼吁上市粳稻期货品种的声音持续高涨。
目前,我国已上市小麦、玉米、棉花等11个农产品期货品种。稻谷是我国第一大粮食作物,包括籼稻和粳稻。其中,籼稻生产主要集中在湖南、江西、广西、湖北和安徽等南方产区;粳稻的重点产区在东北,面积占全国的46%、产量占50%以上。2009年4月,早籼稻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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