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和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9月11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宣布2010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97元、粳稻1.05元。
《通知》还明确了最低收购价格的执行时间: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区)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12月31日;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为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3月31日。
大通证券农业分析师张喜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从国内品种产量来看,由于单产不达预期以及天气因素等影响,早稻已经减产。数据显示,稻米产量被调降1.37%。库存方面,稻米也有2.37%的下调,库存消费比下降了0.63 个百分点。《通知》公布的最低收购价略高于2009年,相信在国家调控的基础上,国内农产品价格有望继续维持平稳上涨的态势。
据悉,USDA也于近期下调了中国和全球稻谷产量预估。中国产量预估由1.375亿吨下调至1.36亿吨。由小幅增产0.37%调整到小幅减产0.7%。全球产量由4.59亿吨下调至4.55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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