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正加紧构建价格异常波动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完善价格监测制度、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价格监管法规,充实监管力量,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预防农产品价格被恶意哄抬等问题的发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司司长许昆林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波动的价格监测制度,制定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他说,我们将建立更加灵敏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扩大监测覆盖的广度,增加监测数据的深度。
“在广度方面,要完善价格监测的品种和范围,不仅要监测大宗商品价格,还要关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小品种商品价格。在深度方面,要丰富、细化价格监测的指标,不仅要监测价格水平,还要监测市场成交量、库存量等;不仅要做到事后及时反映,还要做到事前及时预警防范。”许昆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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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国将探索建立小品种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完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明确价格应急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目标任务和应对措施。科学分类预警信息,合理设置警情级别,畅通应急指令传递系统。
他说,按照设想,一旦出现或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价格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运货源,平抑市场价格波动。
个别企业去年串通国内上百家绿豆经销企业,哄抬绿豆价格,最近被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最高处罚额度处以100万元罚款。许昆林说,被查处企业认为罚得太多,我们认为罚得太少。
为加大惩处力度,目前,发展改革委正研究制定《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细化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法律体系。
为强化监管力量,发展改革委已决定在价格监督检查司设立市场价格监管处、反价格垄断处,统一负责全国市场价格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组建一支专门从事反垄断和市场价格监管的队伍。
价格主管部门还将配合宣传部门规范新闻媒体的报道行为,严禁虚假报道,大力宣传政府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方面采取的措施。
许昆林说,目前政府管理的价格占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不到5%,在管好这5%的同时,维护好95%以上已放开商品的价格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防止投机炒作破坏市场机制运行,是价格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放开价格不是放任不管,绝不允许投机炒作破坏市场机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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