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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蕉不见蕉 广东廉江为蕉农挽回经济损失


  碧海银沙网讯(文/特约摄影师 陈燕玲 通讯员 蔡兆贺 钟启贵 编辑/叶创成 云 海)近日,廉江市消委会良垌消委分会成功为19户蕉农维权,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称赞。

  今年2月,廉江良垌消委分会接到良垌镇张某等19户蕉农的联合投诉,称他们于2009年3月底至4月初,在同村张X处按每株0.7元价格购买香蕉苗4000多株,按常规种植,但至投诉之日止还未开蕾,更不用说挂果(香蕉从种植到挂果收成时间为6—7个月)。而同期种植的从其它处购买的香蕉苗早已经挂果收成。该批蕉苗种植面积达20多亩,按投入种植成本(含香蕉苗、肥料、农药等)计每株苗约12—15元,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多元。农民们辛苦一年,投入却全部打了水漂,怀疑所买的香蕉苗是假蕉苗,气愤难抑,19户蕉农联名到消委会投诉,请求帮助维护合法权益,替他们讨回公道,要求经销商赔偿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良垌消委分会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该村进行实地调查,只见蕉林长势虽茂盛,但不开蕾,极少数开着蕾却不挂果,实际情况与投诉人所述基本一致。于是,工作人员一方面建议19户蕉农请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批蕉苗的质量状况进行鉴定,另一方面立即联系该批香蕉苗的销售方张X,敦促其马上与蕉苗供应方取得联系,对投诉人投诉事项进行核实及调解处理,并了解到该批香蕉苗是某研究所提供给张X代销的。

  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蕉苗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而不是种植方法不当所致。根据鉴定报告,良垌消委分会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香蕉苗供应方同意按每株苗12元进行赔偿,香蕉苗代销方张X同意按每株苗1元进行赔偿,两项合计共按每株苗13元赔偿给投诉方,19户蕉农一致表示同意接受,投诉得以解决。该笔赔偿款项已于近日全部赔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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