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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籽收购调查:农民增产不增收


  保护价收储:农民到底得到多少“保护”?

  即使按国家托市价1.85元/斤销售,农民种油菜仍不如种小麦,但事实上,农民销售的价格还没这么高。

  6月19日,安徽省粮食局下发致全省农民一封信:为保护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安徽省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和中粮集团公司共委托安徽45家具有一定资质的国有和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1.85元/斤的价格托市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收购期内应收尽收!

  7月14日上午,在合肥市金汇油脂有限公司门口,记者看到,送油菜籽卡车沿着公路排起了长龙。该点系中储粮委托收购点,中储粮合肥油脂部特派监督员李小露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6月25日以来,金汇开门收购以来,已经收购了4000多吨油菜籽。

  记者逐车询问发现,10多车均系清一色经纪人所有,没有一车属农民自产自销。

  “我从农民手中收到的油菜籽价格基本在1.75至1.78元之间,每天送一车来,20吨左右,已经送了10来天了。”肥西县严店乡严店村村民余善增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油菜种植比小麦更为分散,每家收成不多,一家一户运到收储点,算上油价,和卖给他们差不多。

  差价收益部分,余善增告诉记者,除去费用,每天400元左右,“也就是辛苦费。”他笑眯眯地对记者说。

  对于经纪人作用,李小露说,国储收购数量少、网点有限、质量要求高(含油量38%,水分8%,杂质3%),这使得农民手中的油菜籽多数不达标。

  此外,李小露告诉记者,经过去年大起大落冲击,没有托市收购指标的油菜籽加工企业基本上停产停收,安徽全省只有45家收购点,肥西全县仅有3家,加上收购点仓储能力和产能及人员不匹配,收购点应收尽收能力也实在有限,企业收购视自己加工能力而定,所以记者看到长长车队排队待收是常态,免去了排队之苦,农民卖给经纪人更省心。

  无法以保护价卖出,农民感受如何?“种菜的不如卖菜的,当地加工企业停收,国储点又少又远,甚至有许多农民都不知道在什么位置,加上农民自己卖扣水扣杂厉害,只能以当地小贩报价卖出。”孙伟说。

  “农民对小贩恨也不是爱也不是,所以很难说这个保护价对农民有多少好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加工企业亏本停止收购,收购人少了小贩子就会把价格压得越低。”

  在安徽,油菜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有40多个县市,具备临时收储资格的企业仅45多家企业,平均一个县只有一家。同样是油菜种植大县的寿县,全县只有2家企业可以收购,并且这些企业都在县城,对于偏远农村而言,每百斤油菜籽卖出要花运费5元,所以只能卖给小贩子。为保证利润,小贩会把价格压在每斤1.7元左右,寿县板桥镇一些村民向记者诉苦:“收购价本来就低,搭上运费损失更多,小贩上门就卖一些,不来就算了。”

  保护价收购政策和收购主体资格惹争议

  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国家托市收购的目的是,保证农民种植油菜籽能够获得基本收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国家食用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因而继续在主产区对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

  至于收购价格,以“略高于市价”的价格来进行收储,收购的油菜籽必须在收购期限截止后两个月内加工成菜籽油。由于收购期限自6月1日到9月底,因此,文件规定收购总量不应该超过该加工企业180天的加工能力。地方委托的企业加工成的菜籽油自行销售,受国家委托的中央直属企业加工成的菜籽油以成品油的形式转入国家临时储备,以后视市场情况择机销售。

  收购政策是非之辩

  “这样做的目的,国家不希望看到“国内收储导致大量进口”的局面。”安徽凯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厂长郑之明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但在现实中,仍事与愿违。

  “对于企业来说,现在国家采取最低收购价来托市,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价格扭曲,农民得不到正确的价格信号;国内外粮价倒挂,国内加工企业挣扎在生死线上。”郑之明解释说,虽然进口菜籽与国产菜籽的价格正在缩小,但问题依然没有缓解,由于国家收储价仍高于市场价,导致油菜籽进口源源不断。此外,由于食用油的价格随国际市场变化,即使没有进口菜籽冲击,单纯提高原料油菜籽的收购价格,下游市场的食用油价格较低,企业要么库存,要么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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