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有的粮库自己就设立了贸易公司,并通过粮库贷款进行大豆收购。“要做大豆贸易,一般人没有资本也不行。”
在粮库和豆农之间,贸易商扮演着一个“收储中介”和“价差攫取者”的角色。
该人士透露,在黑龙江个别地方,一些粮库采取了“将收储指标分配到当地农民手中”的方式。由于收储量少、农户多,分到每户也就1-2吨,于是,贸易商们就集中从农民手中收购这些零散指标,甚至是“1分钱1斤收购收储指标”。
还有一部分粮库,则直接通过招标的方式,把手中的指标交给贸易商。这给了贸易商们巨大的机会,“有的就直接找粮库要指标”。
这位人士表示,这样的境况,可能是当初“为保护农民利益”而出台收储政策,所没有预料到的。“(收储)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执行、监管等方面存在政策漏洞,一推进就变样了。”
而至今,这一状况仍没有明确的责任方可以追溯。
黑龙江大豆协会曾经就此事质询作为“收储主体”的中储粮,得到的说法是,中储粮就是一个企业,谁来卖都不能拒绝,何况,收储的大豆并没有质量问题;而粮食局,只是提供粮库作为收储载体,其职责仅是对粮库收储情况进行统计。
据黑龙江大豆协会的测算,目前,黑龙江农民手中尚有100万吨左右的大豆,而据其预测,2009年,当地大豆播种面积将比2008年减少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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