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全国各地乡镇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办事代理制、巡回服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活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树成行,田成方,旱作农业绕山梁;果飘香,路宽广,政府职能转变新气象;家和村和建设新家乡,咱们村民就是有力量。”甘肃省静宁县雷大乡的一位农民这样赞颂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家乡的新变化。
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是在全面取消农业税的背景下进行的,要求对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进行相应的调整。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上层建筑变革的重要内容。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必须与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协调配套,处理好与各项改革的衔接,做到有序推进。
乡镇机构改革为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许多地方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权责一致和事权财权相匹配的要求,对县乡权限职责进行了合理划分,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理顺了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减少了推诿扯皮,提高了行政效能,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各地普遍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和农村医疗救助网络建设,强力启动乡镇教育、卫生、广电等事业单位改革。在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方面,优化资源配置,化解教育债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农村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民生工程方面的投入也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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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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