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并明确把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数量作为考核国家科技发展的四大指标之一。植物新品种是推动农业发展最活跃的生产要素。随着植物新品种保护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到 2008年底,UPOV成员迅速发展到67个,执行保护力度较大的1991文本的国家高达43个,还有30多个国家请求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办公室协助本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而且新加入的国家必须加入保护力度更大的《公约》1991年文本。
未来十年,我国以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为核心,以促进农业育种创新和新品种推广应用为目的,按照“科学审批、保障权益、激励创新、提升产业”的总体思路,紧紧抓住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培育、保护、运用和管理”四个环节,完善“法规制度、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提升“对策研究、审查测试、行政执法和国际交流”四种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种业和农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村奠定基础。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完善植物新品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制度效应;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础条件,增强技术储备,提高人员素质,大幅提升新品种审查、测试能力;健全农业植物品种权行政执法体系,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程序,大幅提升品种权执法水平与效率;进一步提升参与品种权国际事务的能力,拓展国际发展空间;引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实施品种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种业企业。(刘平)《中国国门时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09-04-20/44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