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丰富公开内容。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同时,大力推动行政权力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运行过程公开延伸,使权力运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全过程的监督。
(三) 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中国农业信息网主渠道作用,同时运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和依申请公开处理系统,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设置,增加信息查询方式,切实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监督检查。 创新工作方式, 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附表: 1.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统计表
2.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统计表
3.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 1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所占比例( % )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条 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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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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