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以市场化流转为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机制,实现了土地流转由无序到有序、由自发到规范的转变,有力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现代农业建设,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生产。通过土地流转,逐步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提高了农业规模效益,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逐步形成了中西部优质粮油、北部精细蔬菜、东部名优林果三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培育了马铃薯、绿萝卜、毛芋头、酥梨、黄瓜等特色农产品。全市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45 万亩, 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达到76个,被评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县”、“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二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流转重新配置了土地资源,催生了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751 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347 个,被评为“全省农业产业化先进县 ( 市)”。三是促进了农民多元化增收。土地流转实现了供求双方的互利双赢,有效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转出土地的农民不仅每年每亩可获得 600 ~ 800 元不等的收益,有的还被“返聘”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就近打工,成为“农业工人”;更多的农民通过经商、外出务工和创办私营企业,获得工资性、经营性收入,迅速发家致富。四是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土地流转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向城镇转移,向二三产业集中,加快了社会结构的改变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目前,全市累计转移劳动力40.5 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4.5%;城镇常住人口每年以2 万人以上的速度增加,城镇化水平达到44.5%。(作者单位:山东省滕州市农村经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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