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抓落实 扎实推进惠民生 农村新报讯 湖北省司法厅厅长 谭先振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司法部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部署,多措并举,高位求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始终将农民工作为我省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自2007年省政府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来,一直对法律援助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一把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今年全省计划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万件以上,法律援助事项44万人次以上,目标任务分别比去年增长10%以上。
二是扩大范围,开辟绿色通道。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严格执行 《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不断扩大涉农法律援助范围,将与农民和农民工相关的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农业生产资料纠纷,以及山林、水域、土地承包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切实做到应援尽援。通过发送短信、发放常年服务卡、建立动态数据资料库等方式,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三是健全网络,推进服务便民。全省建有法律援助中心117个,覆盖所有县市区,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成率达到91.5%。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486个,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每个村(居)明确有法律援助明白人、法务网格员,城区半小时、乡镇一小时服务圈基本形成。加强异地协作,在上海、杭州、温州、苏州等22个省(区、市)农民工密集地方依托商会、基层党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107个。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全省29个“12348”专线服务平台24小时开通,累计解答电话咨询126万人次,年均超过14万人次。
四是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针对年末岁初农民工欠薪案易发多发的情况,出台了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意见》,确定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为开展“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时间,集中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诉讼与非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373件,法律援助事项41686人次,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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