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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权岂能如此任性


村权岂能如此任性——有感于贵州舟溪村种玉米罚医疗补贴    农村新报讯 文凯

    近日,一份由贵州凯里市舟溪村下发的《调整玉米种植结构通知》在网上热传,备受关注。通知规定,根据省州市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文件要求,结合村里实际情况,禁止在村内多处地方种植玉米,若村民在禁种区域种植玉米将免去该户三年的合作医疗补贴,同时于当年不得享受相应国家惠民政策。
    经过媒体曝光,当地镇政府已经表态,该通知未备案,不符合相关程序,责令村委会改正并停止执行。一份奇葩通知,把村委会的“无知”“任性”显露无疑,更是基层决策缺乏法治思维的体现。
    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本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村干部不能把好事办成坏事,更不能有权就任性。
    土地是承包给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在农民手里,调整产业结构只能是引导,种什么不种什么,还得农民自己决定。政府出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优势产业发展,本来是替民着想的好事,但如果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就成了让老百姓埋怨的闹心事。种植结构调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慢工出细活,只要科学合理、宣传到位、效益可观,农民不会不理解。生拉硬拽,只会让农民更加抵触。就算通过强硬手腕执行下去了,农民种植了指定的作物,市场波动、气候变化、病虫害等风险因素依然存在,很容易出现减产、滞销等情况,不仅会给农民带来损失,甚至还会引发群体事件。
    更离谱的是,舟溪村还用“合作医疗补贴”“国家惠民政策”作为要挟,这是对老百姓合法权益的随意践踏。合作医疗补贴是国家政策,关系到农民的健康权、生命权,村委会有何权利干涉?而且医疗补贴与农作物种植是毫不相关的两码事,为了强推种植调结构,竟以此无理要挟,多么无知,何其荒诞。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级权力的合法规范运行,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任何村务决策,都应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依法办事。这些说小不小的“小微权力”,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更直接影响着群众的美好生活质量。
    村级组织是我国行政组织架构的神经末梢。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确定,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等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种玉米要被罚掉合作医疗补贴,这样任性的村权,要马上勒住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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