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施用农药,既可防治病虫又能促进果树的生长发育,提高果品产量和品质。但由于农药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果树的各个部位,对果树本身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有时会产生药害,轻者叶、花、果出现斑点或焦枯,重者落叶、落花、落果,甚至枯枝死树。药害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果品生产的发展,应引起我们的重视。现对果树药害产生药害的原因及补救措施加以简述。
一、药害产生的原因
1、药剂的剂型不对:药剂的理化性质与果树的关系最大。一般情况下,水溶性强的、分子小的无机药剂最易产生药害,如铜、硫制剂。水溶性弱的药剂则比较安全,微生物药剂对果树相对安全。农药的不同剂型引起药害的程度也不同,油剂、乳化剂比较容易产生药害,可湿性粉剂次之,乳粉及颗粒剂则相对安全。
2、果树对药剂敏感:桃、杏、李等核果类果树在生长季对波尔多液敏感,无论用何种比例配制极易发生药害。使用45%代森铵,当药液稀释倍数在1000倍以下时,梨、苹果树极易发生药害。桃园、杏园、樱桃园使用40%阿特拉津除草,每亩300毫升,会出现药害,轻者叶片黄化,重者大量落叶。
3、药剂施用方法不当:用药浓度过高,药剂溶化不好,混用不合理,喷药时期不当等,均易发生药害。如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退菌特等混用或使用间隔少于20天,就会产生药害。药剂混配后浓度叠加效应药害更易发生,应适当降低浓度。
4、环境条件不合适:环境条件中以温度、湿度、光照影响最大。高温强光易发生药害,因为高温可以加强药剂的化学活性和代谢作用,有利于药液侵入植物组织而易引起药害,如石硫合剂,温度越高,疗效越好,但药害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然而也有例外,如螨卵酯,在低温潮湿的条件下对苹果、梨的一些品种易产生药害。
湿度过大时,施用一些药剂也易产生药害。如喷施波尔多液后,药液未干即遇降雨,或叶片上露水未干时喷药,会使叶面上可溶性铜的含量骤然增加,易引起叶片灼伤;喷施后经过一段时间,遇到较大风时,也会使叶面上可溶性铜含量增加,使叶片焦枯,发生“风雨药害”。在有风的天气喷洒除草剂,易发生“飘移药害”。
二、药害症状:
根据药害发生的快慢和症状明显程度,一般为急性药害、慢性药害和残留药害3种。
1、急性药害:指在施药后很快(几小时或几天内)就出现药害症状。其特点是发生快、症状明显,肉眼可见。一般表现为叶片上出现斑点焦灼,穿孔或失绿、黄化、畸形、变厚、卷叶甚至枯萎、脱落等症状;果实上出现斑点、畸形、变小、落果等症状;花上表现枯焦、落花、变色、腐烂、落蕾等症状;植株生长迟缓、矮化甚至全株枯死。
2、慢性药害:指在用药后并不很快出现症状的药害。其特点是发生缓慢,有的症状不明显,短时间内不易判断。多在长时间内表现生长缓慢,发育不良开花结果延迟,落果增多,产量降低,品质变劣等。
3、残留药害:果树喷药时,有一半以上的农药落在地面上,撒毒土或土施时药剂基本上都留在土壤里。这些农药有的分解较慢,在土壤中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果树生长。其症状与慢性药害类似。
三、预防办法:
如果了解药剂的性能,果树的特性,掌握当时的用药环境和正确的施用方法,使用农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要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注意以下三点。
1、试验法:各种药剂尽管都有使用说明,但多泛指一般,或缺乏代表性。由于农药常受其它诸多因子影响,在使用时应先作小面积试验。一般4-7天后就可看出有无药害。
2、低浓度水洗式防治法:在农药的有效使用浓度范围内把药液浓度比应配浓度降低10-20%,加大喷药量,把树上树下,里里外外,叶片正、反面都冲刷一遍,对避免药害,提高防治效果较好。该方法尤其适用于已产生抗性和虫口密度较大的果园。水流式防治适用于叶螨等害虫,对防治病害不宜使用。
3、科学使用:为避免果树药害发生,应根据果树对农药的敏感性及防治对象耐药性,综合农药性质选择对路农药;严把使用浓度和用药时期关;合理科学用药,尤其是混合农药,要严格按规定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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