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畜牧养殖信息新闻

卫生杀虫剂必须严格管理


本报讯 (记者江华)7月6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北京举办了以“科学认知、安全选用”为主题的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科普宣传活动。与会专家认为,随着国内卫生杀虫剂市场的不断扩大,卫生杀虫剂必须进行农药登记加以规范,严格监管,并应多渠道倡议和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及使用卫生杀虫剂。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隋鹏飞说,中国自1982年实施农药登记管理制度以来,卫生杀虫剂就属于农药管理范畴。1997年发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又再次明确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等有害生物的卫生杀虫剂,都属于农药管理范畴,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生产和进口卫生杀虫剂,必须进行登记。这类产品的包装也必须贴有标签,并注明农药登记证号、毒性、使用方法、生产日期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此外,隋鹏飞还重点强调,获得登记的产品安全有保障。首先,取得卫生杀虫剂产品登记需要进行大量科学试验,包括产品质量、药效、毒理和环境等方面。其次登记本身就是一个科学评价的过程,有一套完整的评价方法和评审程序。最后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可限制高风险产品登记。《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针对普通消费者直接使用卫生杀虫剂的特点,管理部门还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比如禁用了仲丁威、五氯酚钠、氯氟化碳类物质、八氯二丙醚等有效成分和助剂,并限制毒死蜱、高效氯氟氰菊酯等有效成分在室内使用。

随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曾晓竼重点介绍了卫生杀虫剂在防治媒介传染病中的重要作用,并建议应当正确引导公众使用合法登记的卫生杀虫剂。此类药剂在疾病防控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是防治媒介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如广东的登革热、蜱虫等,都需要卫生杀虫剂来防控传毒昆虫。

通过本次会议,要引导公众正确使用卫生杀虫剂,纠正之前错误的观念,并引导公众使用合法的、经过权威部门监测的产品。联合农业部药检所等单位引发卫生杀虫剂使用手册和挂图,让公众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隋鹏飞所长、严端祥副所长、曾晓芃及全国各地疾控中心、卫生杀虫剂企业的代表50多人参加了活动。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杀虫剂 有效成分 多渠道 毒性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