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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不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胶东在线消息:今年年初,我市确定了12件为民服务实事,涉及医疗保险、保障性住房、农村中小学校车等多个方面。如今,一年过去了,这些为民服务实事进展如何?

  民生是十八大报告的关键词,病有所医也是群众最迫切的期盼。在今年的为民服务实事中,我市将提高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放在第一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王茂军是莱州朱桥镇下王村村民,听说在门诊就医合也能给报销,这让他非常高兴:“感冒发烧上医院拿药,拿个三四十块钱的药,合给报销百分之四十左右,花不几个钱;以前打点滴四五十块钱,现在打点滴十来块钱,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莱州市农合办副主任孙萍说: 2012年1-11月份,我市合累计发生各类报销支出是1.77亿。参合农民受益达到92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率达到了145.52%。

  合是针对全市广大农民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今年,我市合政府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200元提高到了240元,农民个人只需要交纳60 块钱,就能享受到最高12万元的住院补偿。同时,我市还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试点范围,试点大病增加到20类;将恶性肿瘤、重症 尿毒症、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1类病种纳入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补偿比例统一为50%。

  201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对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白血病实行了“规范诊疗、全额补偿”,由合和医疗救助给予全额报销。今年,在巩固 这两项保障成果的基础上,我市又将农村儿童唇腭裂的6个病种纳入合全额保障范围,目前全市已有198名患儿得到免费救治,减免医药费用470万元。

  今年,我市合资金筹集规模达到11亿元。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合信息化平台,县域内实现住院患者医药费用监控、费用审核和即时结报。全市共有402.88万农民参加了合,参合率达到100%。

  据了解,2013年,我市还将推行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8000元的部分有望由大病医保报销,补偿比例不低于50%,届时,农村大病患者的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与此同时,我市还进一步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5%。

  据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分为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个部分。今年施行的《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 定,个人缴费,按未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缴纳。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城镇居民科副科 长付银裕说:“降幅主要表现在成年居民方面,成年居民去年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280元,今年我们做了减负政策,降低到每人每年200元。还有一部分人是三 无人员、低保人群、重残人员,这三部分人我们今年免收医疗保险费,主要体现社会保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降低他们的负担。”

  付银裕介绍说,今年实施的新办法还提高了城镇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大病门诊报销比例和慢性病门诊待遇,三级医院由原来的50%提高到58%,二 级医院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5%。医院级别越低,提高的报销比例越大,就是要引导我们的参保人员因病施 治,合理就医。16种门诊大病的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今年还开展了统筹慢性病门诊,增设了糖尿病,慢性心力衰竭等七种慢性 病。再一个提高了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了90%,最高支付限额目前已经达到了3000元。女性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可以享受到我们 800元的金额补助待遇,这个以前也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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