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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基层卫生院“住院全报销”让45万农民受益


  家住宁城县八里罕镇的农民张素珍在当地卫生院住院期间共花去医药费1048.88元,结果出院结算时,在合窗口报销了898.88元。张素 珍是全自治区最早享受“住院全报销”的病人。在同一医院住院的张殿树是一名老气管炎患者,每年住院花费都在四五千元,对于“住院全报销”政策,他深有感触 地说:“合作医疗帮了大忙了,党的政策就是好啊。”据了解,宁城县自4月1日在八里罕镇卫生院实行“住院全报销”试点之后,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目 前,受益患者已达200多人。

  多年来,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困扰农民生活和健康的主要难题,宁城县党政一班人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盼,率先在全区推出基层卫生院“住院全报销”政策,有望成为解决这一“顽疾”的“灵丹妙药”。

  宁城县是全区人口大县,其中农业人口达45万多人。此前,每年县财政用于合配套补贴资金都在700万元左右,推行“住院全报销”后,政府的 补贴资金将达到1000万元以上。宁城县按照上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合、就近就医,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满足参合农民基本医疗服务 需求,推出了参合农民在基层卫生院住院医药费用全报销举措,即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住院医药费用总额预付制度和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的前提 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农民在基层卫生院因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在自付规定的起付线和相关控费措施所规定的费用后,住院期间所发生的所 有费用予以全额报销的政策。在补偿标准方面,在规定的平均住院天数内自付起付线后,其余医药费用100%报销;住院时间每超过一个平均住院天数的,增加一 次自付起付线,其余费用100%报销;住院时间超过5个周期的,从第6个周期开始需要自付2倍的起付线,每个周期为一个结点,其余费用100%报销。定点 医疗机构可按照病情需要,为病人提供出院带药。一般不得超过4个品种,一般病控制3天量,慢性病控制7天量。凡超量带药或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用,由定点医 疗机构承担。

  宁城县卫生系统党委副书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延庆说,目前宁城县在八里罕镇卫生院实行的“住院全报销”试点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之后“住院全报销”政策将陆续在其他卫生院推行,并于10月底之前在全县27个乡镇卫生院全部推开。此项政策切实减轻了参合患者的医 药费用负担,在患者的就医流向上将起到宏观调控作用,有效缓解大医院的接诊压力,促进基层卫生院的业务开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为了保障这一政策成功开展,宁城县卫生、药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做好参合农民在基层卫生院住院医药费用全报销工作;县监 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医药费用全报销工作的监督,确保合基金安全运行;县合管办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报销方法、 标准和奖惩办法。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对于全县参合住院患者合理分流、自由选择医院、减轻治病负担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 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疑难病才转院”的分级转诊模式,赢得了当地农民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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