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1年,该县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把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惠民实事之一,使全县农村70620人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千阳县立足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并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养 老保险制度。从去年7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月领取不低于80元的基础养老金,对去世的每人发放丧葬费800元,使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具吸引力,更加人性化。截至目前,全县8镇98个行政村保参保群众70620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6.55%,其中参保缴费 55446人,共收缴保险费1070.48万元;享受待遇15174人,全年发放养老金1122.71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230人,综合参 保率达到99.5%,其中参保缴费672人,收缴保费42.88万元;享受待遇558人,全年发放养老金498.77万元。为74人发放丧葬费59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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