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2日讯(记者 曹宏源) 22日,记者从德城区医改办了解到,今年以来,德城区对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改革。截至8月31日,53项任务中已经完成26项,基本完成21项,其余6项也已完成过半。
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方面,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34978人,合参合率达到100%,对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镇居民和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0%,通过开展“康复助医”救助工程,扩大资助人群范围。
同时,在全区4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及19所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通过推行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定额补助、收支差额不补”的办法,今年区财政共投入340万元,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顺利运转。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服务覆盖至每个行政村。1—8月共安排7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累计完成村卫生室人员在岗培训3500余人次、乡镇卫生院人员在岗培训230余人次。
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德城区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将儿童保健由0—3岁扩大到0—6岁,增加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检查项目。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点服务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2530人、4845人、4461人。
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德城区安排了3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学习。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先后派遣300余人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专家门诊、手术带教、人员培训等帮扶服务,提升其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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