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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城乡医保同缴费同待遇


  本报讯 不久前,河南省济源市下发 《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通知》。 《通知》要求,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纳入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有效改善城乡医疗保险待遇不均衡的局面。这标志着济源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一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近年来,济源市高度重视民生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项制度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市级财政投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今年,市财政增加支出2000余万元,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平均提高5%,将10种疾病纳入了重症慢性病病种,大额医疗保险费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26万元。目前,济源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均位居全省前列,极大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

  尽管3项制度实现了全覆盖,但现有的医疗保障水平难以满足居民需求。为此,济源市从保障民生出发,把消除城乡医保差异、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医保制度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民众。为使制度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济源市广集民智,多渠道调研论证,在征求基层群众和各层次人员意见后,正式出台 《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通知》。该政策的出台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限制,在河南省率先将城乡居民纳入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彻底改变了城乡医疗保险待遇不均衡的局面。

  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打破身份限制。规定凡具有济源市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不受年龄限制,老人、成年人、学生、学龄前儿童以及婴幼儿均可参保。

  二是缴费比例自愿选择。改变过去以居民身份选择参加不同医疗保险的办法,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从而享受不同医保待遇。

  三是提供两个套餐。设计了两个缴费标准:一档相当于济源合的个人缴费标准,2011年为每人每年30元;二档相当于济源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2011年为每人每年200元,居民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四是缴费不同,待遇有别。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居民选择不同的缴费标准享受不同的医疗保险待遇。选择一档缴费的享受合待遇,选择二档缴费的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同时规定大中专学生参保每人每年缴费15元,个人医保账户每年划入40元,享受城镇居民的医保报销待遇。

  按照计划,济源市今年将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力争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9%以上,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使阳光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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