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2月8日讯(记者张淑会)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保证合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省卫生厅今天下发文件,对我省合制度运行中存在的六个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并要求各市制定颁发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和推荐方案时,必须报省卫生厅审核。
农村中小学生应随其家庭参加合
根据合政策规定,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农村中小学生应随其家庭参加合。如果统筹地区政府已做出农村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决定,这部分农村中小学生则不能再参加合。如统筹地区政府未做出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生则按国家规定随其家庭参加合。
同级医疗机构必须同一补偿标准
针对个别市、县对同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实行不同补偿标准的现象,我省明确指出,合统筹补偿方案不宜对同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制定不同的住院统筹补偿标准。各地在制定合统筹补偿方案中,必须坚持同级医疗机构同一补偿标准原则。对在同级医疗机构中,服务水平低、服务能力差的医疗机构,如确需执行下一级医疗机构的合补偿标准,则必须同时执行下一级医疗机构合报销药物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收费价格。
合报销药物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目前,我省有个别市和县(市、区)将中医药服务项目、中药品种纳入合补偿范围。根据合政策规定,合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增加或减少合报销药物目录药品以及诊疗项目目录项目。
每位参合农民享有平等待遇
目前,有些县(市、区)在制定的合统筹补偿方案中,对五保户、低保户、妇女、儿童不同人群,以及不同病种制定了不同的住院补偿标准。合制度是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参加者享有平等待遇的“普惠”制度,不宜对不同人群、不同病种实行有差别的合补偿政策,以保证合制度的公平、公正性。
不得用合统筹基金开展健康体检
针对个别县(市、区)拟利用合统筹基金开展健康体检的问题,我省明确要求,各地应充分利用合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补偿问题,不得用统筹基金开展健康体检。对合统筹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采用二次补偿办法,使当年住院的参合农村居民获得更多补偿。设立家庭账户的地区,农村居民家庭账户有结余的,可在参合农村居民自愿的前提下,利用家庭账户结余资金开展健康体检。
各地应根据实际选择补偿方案
为规范合补偿政策,我省提出,在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医疗服务利用和医疗费用水平差异较大的市,不宜强制推行统一补偿方案,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导所辖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选择应用省卫生厅推荐的合统筹补偿方案。对医疗服务利用和医疗费用水平过高或过低的县 (市、区),应允许其根据当地实际对方案作适当调整,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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