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2011年全省合筹资水平稳定在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 30元,各地合参合率应稳定在95%左右。同时,明年合普通门诊统筹将扩大试点范围,覆盖50%以上的县(市、区);并将在30%的县(市、区)开展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力争在2-3年内,将其扩大到全省50%的县(市、区)。
《通知》提出,各地要杜绝城乡居民重复参合(保)。对于中小学生参合(参保)应坚持户籍划分原则,农村户籍中小学生随父母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合,学校不得组织或要求中小学生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出务工农民已参加务工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加户籍所在地合。 2010年参加高考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生,2011年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重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合。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0-11-02/148000.html
上一篇 : 南谯全力做好失地农民医保工作
下一篇 :海口受灾群众可享就业社保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