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统一城乡医疗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上限将提高到5000元以上,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
本报海口8月9日讯(记者 胡诚勇)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了解到,为便于城乡群众享受医疗救助,海南今年将率先进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革,取消城乡医疗救助差别,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
目前,海南城乡救助差别较大,一方面是制度没有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是制度已覆盖地区救助标准相差悬殊。为此,海南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首先实现救助一体化,取消城乡救助差别,实现同一封顶线、统一救助比例、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同时,将救助标准上限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以上,保证群众有钱看病。
此外,海南还在三亚市、屯昌县、儋州市等市县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平台,困难群众在联网运行的医疗机构看病时, 可边住院、边治疗、边报销、边获得救助,实现“一站式”服务,结束了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先缴费后看病、出院再报销、报销后才能得到救助的历史,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看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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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0-08-10/147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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