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上获悉,从今年起,省财政将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由原来的每年5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用于扶持特殊教育的发展。
从今年起,我省将省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增加到每年300万元,对特教学校公用经费按照城市初中生年均公用经费标准进行核定,切实提高特教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在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小学危房、中小学布局调整等项目时,将优先安排特殊教育项目。同时,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免除残疾学生的住宿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实行资助政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并优先享受奖学金,使现有各种助学政策充分向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倾斜。力争到“十二五”末所有人口在30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的县都能建起1所独立的特教学校。
另外,记者获悉,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5所,特殊教育职业中专1所,特教学校职工477人,三类残疾学生13687人(其中特教学校在校生2090人),在校残疾学生增长率达到113%。与“十五”末相比,特教学校增加了4所、教师增加了97人、学生增加了7249人。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省6-14周岁残疾儿童年入学率达到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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