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洛阳市的合政策有重大调整,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
●农民住院最高可报销6万元
按照国家对新医改的有关要求,合的封顶线不能低于农民当年纯收入的6倍,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洛阳市农民年平均收入在4597元,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政策,洛阳合参保农民享受到的补贴将是往年的13倍。
2010年,洛阳市合筹资标准将为参合农民每人15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元,中央、地方财政各补贴60元共120元纳入个人账户。
据了解,2003年最初合参合时个人缴纳10元,中央、地方财政共补贴20元,纳入个人账户为30元;2010年后,个人缴纳提升至30元(仍以整户参合为基础)。其中,财政补贴提高了6倍,国家筹资的补助提高后,及时解决农民就医难、看病难等问题。
此外,参合农民统筹基金年最高补助由3万元提升至6万元。还增加了在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助标准,即在省外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统一补助比例为50%。
此次,针对14岁以下参合儿童住院者,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再降50%。
●孕妇住院分娩基本免费
为鼓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洛阳市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参合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实行统一补助标准,每位孕产妇由合补助250元。
此外,参合孕产妇还可获得中央财政的补贴300元,孕产妇共得补助为550元,这样便可实现乡、镇级住院分娩基本免费。对有关病理产妇住院分娩的(如剖宫产),补助标准随住院补助政策给予补偿。
往年,合正在筹资时,宝宝还没有出生,错过了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加合,小宝宝出生后的这一年中生病住院就不能享受合报销。但从明年开始,凡是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间的婴儿,在其出生当年就可以随参合母亲一起享受合补助待遇,与参合母亲合计一个封顶线,即宝宝可以以母亲的名义报销费用,但是与母亲的总费用,不能超过封顶线6万元。
●特殊人群补助范围扩大
洛阳市逐步扩大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助病种范围,已将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合并腹水等4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明年,洛阳市将把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纳入合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按参合农民就医定点医院的补助比例确定具体标准。以前,按特殊诊疗管理农民需先自费25%后,剩余费用方可纳入报销范围,此后,由自己先支付的25%已取消,患者不再承担自付费用,所有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参合农民患精神病住院就医者,在市区定点精神专科医院住院就医,起付线定为100元,按政策补助费用为60%。
明年农民缴纳的30元钱,不再划到农民家庭账户上,而是像大病统筹一样,把钱都凑到合补偿基金里。农民一旦有病到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就可以每次按照35%左右的比例进行报销,农民一年最多可以报销门诊费用60元。
据介绍,合参保时间为每年的9月下旬集中筹资,10月中旬结束,但对外出务工人员,筹资时间将持续到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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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诊疗费纳入医疗报销范围
10月12日,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局了解到,为确保甲型H1N1流感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洛阳市将甲型H1NI流感患者在定点医院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的费用纳入医疗报销范围。
根据规定,甲型H1N1流感患者(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发热(体温≥37.5℃)或有急性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到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甲流患者也可以按规定报销,参合农民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将通过合制度按规定给予报销。
据介绍,对于尚未参加上述保险的或经报销后负担仍然很重的贫困患者,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解决。洛阳市定点留观医院为市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各县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记者 李娟娟 实习生 马艳丽 通讯员 梁宏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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