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8月9日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天津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该意见要求,从2009年至2011年,天津将对农村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并同步完成供暖改造、旱厕改造、校园环境及操场等功能提升工程。
农村中小学校舍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是天津市2008年进行学校校舍抗震安全大排查后,针对校舍安全问题确定的项目,也是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12个有农业的区县中小学校舍。
意见明确要求,经鉴定需加固的校舍,于2009年完成加固及功能提升工程;对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拆除重建;对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总体规划需要调整的学校校舍,可不再改造加固,但危房必须确保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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