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7月6日电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发改委、物价局了解到,经过数年努力,海南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已由农民负担为主转为政府负担为主。目前,全省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实现“零收费”。
近年来,海南着力解决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上学贵、上学难问题,先后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取消向学生收取的民师统筹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等费用。
据介绍,从2005年春季开始,海南在全国率先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同年秋季,对民办、企事业办(年收费3000元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杂费。
2006年,海南在省内8个少数民族自治市县免收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信息技术教育费,2007年将该范围扩大至全省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并对全省农村地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城区(县镇)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自2007年春季起,海南对全省市县教育部门开办的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在取消民师统筹费的基础上,海南从2005年起取消向学生收取的收费登记手册工本费。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借读费,今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的作业本费。(记者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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