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兴义市下拨了2009年春季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1653.77万元。
为充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今年国家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年每生300元,初中每年每生500元。该市根据上级相关精神,3月25日,由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行文,将中央、省的专项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1653.77万元(其中中央专款1350万元,省级专款270.02万元,市级匹配资金33.75万元)划拨到全市25个乡(镇、办)教育辅导站和有关学校。
此次下拨的专项资金,中央补助部分通过市财政局义教特设专户直接拨付到有关学校和教育辅导站,省级补助和市级匹配资金由市教育局拨付到有关学校和教育辅导站。该市要求各学校收到资金后,及时将本单位公用经费用款计划报教育辅导站汇总,各教育辅导站须在4月10日前将本乡(镇、办)公用经费用款计划汇总报送市教育局经费核算中心,并明确指出本次下拨的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的开支,所有教育辅导站和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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