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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将向农林专业倾斜 江西调整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图)


    今视网讯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政府于日前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指出,今后省政府将全面健全、完善奖学金制度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特困生资助面平均将占全省当年高校在校生的3%,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将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20%,为每生每年2000元。

 

  我省助学金发放向农林等专业倾斜

  《意见》指出,我省将将继续完善国家对高校的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另外,我省还将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面平均比例扩大为约占全省当年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提高为每生每年5000元,并适当的向国家和我省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特困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比例平均约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3个档次

  根据我省高校学生贫困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助学金资助比例分别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10%、5%;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毕业后到艰苦地区工作政府可代偿部分贷款

  同时,针对目前特困生受助面偏窄的问题,我省还将大力开展信用助学贷款制度。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制订与贷款风险和管理成本挂钩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确保省内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能及时到位。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省财政可为其代偿一部分费用。

  《意见》还指出,今后五年时间内,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303个助学奖学名额将于近日发放

  此外,我省在11月23日调整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后,仍分别有34名和269名名额。为落实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的适当倾斜,现将名额分配给此类高校,并要求这些高校按《关于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调整通知》实行。(吴坤 周斯 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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