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原县坚持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现在,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6452人,其中实现创业 就业11833人,扶持创业带头人2329人,带动就业6182人,私营企业发展到332户,从业人员2538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3.8%和 131.15%;个体工商户6101户,带动就业9295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26.3%和124.68%。
一、以全民创业行动为总揽,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按照省、市《关于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要求,结合县情制定《镇原县全民创 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责任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服务补贴等扶持政策,清理简化涉及创业的 审批程序,促进各类创业人员实现创业在就业。
二、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重点,实施“重点群体帮扶就业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 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构建高校毕业 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 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大龄就业对象和就业困人员优先安排公益岗位,乡镇街区应结合实际,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 助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及用工形式,同时对空挂、顶替、冒领等岗位和岗位补贴进行追缴和清理
三、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核心,实施“劳务经济促进就业工程”。一是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把技能培训作为增强富余劳动力输转能力,提升就业质量 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措施。二是拓展新的劳务基地,按照“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劳务合作模式,组建劳务考察团,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劳务基地实地考察;利用 各种节会,邀请各类用工单位到我县考察劳动力资源,签订劳务协议。三是开发特色劳务品牌。在巩固已注册的“红杏之乡家政巧妇”“王符故里建筑工”两个劳务 品牌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培育安保、家政服务两大劳务品牌,使其成为我县劳务经济新亮点,待条件成熟,申报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
四、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契机,实施“重大项目拉动就业工程”。对今年及以后政府安排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建设项目,人社、发改、国土、招 商、商务、城建、工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名称、区域分布、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情况,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制定岗位需求 计划,开展就业岗位对接,拉动城乡劳动力就近就业。
五、以现代服务业为抓手,实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移就业工程”。鼓励城乡创业者围绕石油、煤炭、天然气、风能等资源开发发展工程服务;围绕特 色优势产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纺织、中药材、文化创意和旅游服务业;围绕现代物流业区域延伸,发展商贸流通批发、营运企业和货物运输企业;围绕现代服务 业,发展中介、公共服务机构、宾馆餐饮业、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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