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4月25日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媒体介绍2013年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1)农民工工作稳步推进。召开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民工党建工作有关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党建工作调研工作。研究建立输入地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制度。推进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管理规定。(2)劳动关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对各地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了部署和培训,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加强对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指导,一季度,8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3.8%。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5.2元。做好2013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49.1万户,涉及农民工2577.1万人,共为167.8万农民工清偿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87.5亿元。(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及时处理争议案件,一季度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15.95万件,同比增长8.5%;涉及劳动者21.48万人,同比增长7.2%。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开展非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国统一软件。(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推动建立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制度。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加强农民工综合平台建设和农民工社会融合工作。继续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二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继续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摸清劳务派遣底数,引导、督促企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制定出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劳务派遣规定。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继续指导各地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研究完善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逐步提高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国统一软件,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开展各类培训,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贯彻落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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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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