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新闻办获悉,“十一五”期间,全省平均每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达2000余万人,劳务收入达1000亿以上。仅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即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266.29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210.44万人,省外输出1055.8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588.27亿元,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达2692元,农民工人均劳务收入7008元。
我省现有户籍人口8900万人,常住人口8040万人,其中,劳动力资源6545万人,约有农村富余劳动力2400多万人。为了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把其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一条重要举措长抓不懈。经过30多年的努力,劳务经济已经成为我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来源,劳务收入已成为增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农民纯收入的60%以上。
据省农劳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农民工因其数量大,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各行业,据初步统计,全省每年在省外就业人数有1000余万人,跨省输出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福建、新疆、北京和上海等省市区。就业的行业主要分布为:一产业约占3%;二产业约占40%,其中制造业占2.5%,建筑业占37.5%;三产业约占57%,其中社会服务业占12%,住宿餐饮占7%,商业占38%。
近年来,我省把劳务开发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战略举措,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劳务经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产业。与此同时,我省加大了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各级工会组织也着力推进农民工入会、帮扶、维权等工作向纵深发展,农民工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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