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山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民工离婚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其中法院受理的农民工离婚案件中50%以上是新生代农民工离婚案件。
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有以下一些特征 :
一、与异乡人结婚比率上升。新生代农民工从相对封闭的农村来到相对开放的城市,生活环境和人生道路开始出现了不同,尤其是他们的择偶观念及标准、婚姻家庭观念及相关的行为都会受到明显的影响。不少新生代农民工的相互吸引是从在一个地方工作开始,其结合是跨地区、跨语言、跨习俗的,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背景男女恋爱结婚的机率越来越高。
二、婚前多没时间培养感情。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是读完初中或者高中就开始去外地打工,直到每年有假期的时候才回家。出外打工生活有规律而且忙碌,同时缺少多层次的社交活动,直接导致了大部分80后、90后没有机会认识本地女子或男子。一般是到了结婚年龄就趁着过年、过节的时候,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相亲。如果男女双方觉得彼此不错,可能会立即订婚。假期一过完,就又各自去打工,然后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联系。这样的婚前相识相处方式直接导致的后果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彼此缺乏了解。
三、婚后夫妻两地分居较多。结婚以后,双方因工作原因,在不同城市打工或一个在家务农另一个出外打工的较多,这种夫妻婚后仍不在同一个城市生活,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状态的情形,直接导致了双方的婚姻家庭出现种种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离婚案件审理难度分析
一、送达法律文书难,出庭应诉率低。部分当事人在外打工,工作地点难以寻找,只能通过和其父母、亲人联系送达,有时需要甚至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这不仅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难度,同时也会由于当事人的缺席,使得法院调解工作无法进行。
二、双方分居两地多,感情破裂难举证。由于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夫妻分居两地,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一方通常难已取得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往往导致双方在第一次诉讼中被判决不准予离婚,而实际的家庭问题无法解决,夫妻感情不能恢复,最终导致婚姻中身心受损一方再次起诉离婚。
三、夫妻财产难查明,要求分割举证难。新生代农民工的金钱管理方式更加多样化,可能会出现买股票、与他人合伙、在不同城市银行存款、买保险等。对被告在外地打工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告不知情,也无法查清,更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这往往导致法院在财产的分割上面不能做到一次彻底完结,一旦原告重新发现被告有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肯定会再次起诉。
农村婚姻生活的稳定不仅会提升当事人的生活幸福感,而且是构建当地和谐稳定的基础。为维护农村婚姻的稳定性,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离婚纠纷的发生,笔者提出下列建议:
一是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促就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本地就业机会,同时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居住地附近就业的机会,实现劳动力本地或就近转移,使农民工离土不离乡,从而减少因夫妻两地分居而引起的离婚情况。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让农民工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增强家庭责任感,自觉抵御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
三是加强农民工文化精神关怀。为农民工提供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场所,免费或低价对他们开放,引导他们进行健康的文化消费,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四是慎重处理农民工离婚案件。法院审理农民工离婚案件时,应既看婚前基础,更看婚后感情。对尚能挽救的婚姻不能轻易判决离婚,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调解工作,促使婚姻双方和好。对已经失去感情基础的婚姻关系应以依法解除,使当事人早日重新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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