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结合广西实际,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大投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
积极筹措就业资金,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1—8月,中央财政下达广西就业专项资金5.9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就业专项资金9900万元,加大对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主要用于对农民工就地创业和进城创业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
制定和完善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促进农民工就业。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重新修订完善了《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并新制定《广西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就业措施,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提高贷款扶持额度,规范和明晰小额担保资金操作规程,补充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中的积极作用。2011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给各市县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60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建立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构。据统计,截至2011年8月末,全区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达16亿元。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1—8月,该区财政共筹措涉及农民工培训项目资金1.5亿元。通过统筹管理使用中央下拨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和其他各项培训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农民、农民工经过培训切实掌握1—2门技能,真正受惠、受益。其中,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资金3950万元,主要用于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计划在63个县(市、区)和4个农业创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工作,计划培训10万人;“雨露计划”培训资金5550万元,计划培训20.98万人;水库移民培训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恭城县水库移民培训基地培训项目;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家政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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