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由初期的简单就业向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和素质就业转变,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办法(试行)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当年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本市农村劳动者,将给予300元-1200元/人的奖补。我市在省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奖补标准的基础上,还建立了紧缺和优先扶持产业工种引导奖补制度,对包括数控车工、电焊工等18个紧缺工种,增加安排紧缺工种和优先扶持产业工种引导奖补。本市农村劳动者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可带申请材料直接到公共就业管理部门申请补助,也可由省认定的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代办申请手续。财政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直接将奖补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给补助对象。
今后,我市将全面推行普惠制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统一培训补助标准,采取个人报销形式,以《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主要依据,鼓励农民自主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引导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从“重数量”向“重质量”、从“补过程”向“补结果”转变,促进农民充分就业、稳定就业、体面就业和持续增收。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1-09-16/125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