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 记者从省劳转办获悉,今年我省将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村建设需要,安排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14万人,开展七大类培训;并按照不同专业的实际培训成本和培训时间,对参训农民实行差别补助。
这七大类培训专业对象包括种植和养殖业生产服务人员、兽医和农机服务人员、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涉农企业从业和创业人员。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7天,培训补助在280元~310元之间;其中农业创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培训补助高达2500元。
为确保培训质量,我省建立了四项制度严格开展阳光工程监管。一是公示制度,二是信息报送制度,三是台账登记制度,四是检查验收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 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同时,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黑龙江省阳光工程培训卷宗》。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和受训学员分别签名,报县主管部门审核,创业人员培训台账由省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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