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36.86亿元
●助推54.32万名城乡妇女走上了创业发展的道路
●受益覆盖面达200多万人
2009年7月,全国妇联协调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实施近两年来,各地积极争取支持,协调资源,创新实践,大力推进妇女小额信贷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2020个县开展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贷款工作县级覆盖率达70.65%;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36.86亿元,协调中央及地方财政落实贴息资金近9.89亿元,助推54.32万名城乡妇女走上了创业发展的道路,受益覆盖面达200多万人。与项目之初相比,贷款总量实现了1.5万倍的增长,预计到2011年年底,全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余额有望突破400亿元。
成效显著
政策突破与各地亮点并举
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妇女创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有效缓解金融危机造成的妇女就业压力,切实推动解决城乡妇女最关心、最迫切的就业问题,四部委共同出台了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政策对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在贷款额度、贷款覆盖、贷款组织及奖补经费等四个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新政策出台之后,江西、江苏、甘肃等 20多个省(区、市)妇联联合财政、人社、金融等部门转发了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细化了项目实施方案。据统计,截至2010年 12月底,31个省区市都在积极落实政策、开展工作。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动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新增贷款发放额全国第一。其他省市也在实践中,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形成了各自的工作亮点和特色。吉林、福建、江苏、河南、广西等省区积极破解担保难问题,推出了农村妇女抵押担保、存单质押、多户联保、信用担保等多元化的贷款担保方式;江西省妇联与省高级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的通知》,对恶意拖欠贷款、拒不履行还款责任的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江苏省成立再担保公司为各地担保公司承担再担保责任,上海市建立由区县、经办银行和评估公司按比例分担的贷款坏账损失处理机制,积极探索有效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点燃梦想
惠及亿万妇女的民心工程
甘肃省临泽县鸭暖乡大鸭村的农村妇女丁晓霞,得知妇联组织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后,申请到5万元贷款购买了肉牛牛犊12头、肉羊羊羔120只,发展畜牧养殖业。预计一年之后她的收入可以达到5万元左右,两年之内就可以还清全部贷款,是妇联“娘”家人帮她解了燃眉之急,实现了创业发展的梦想。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以来,不仅解决了妇女创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高了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同时也推进了男女平等进程,拉动了地方经济增长,推动了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和谐,提高了妇联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夯实了党的群众工作基础,成为一项惠及亿万妇女创业就业的民心工程。
缺少资金是制约妇女创业发展的瓶颈,小额担保贷款为广大妇女提供了第一笔启动资金。据统计,每位贷款妇女平均获得4.37万元贷款,仅财政贴息补助一项,每位贷款妇女平均受益达2320元。据全国妇联在甘肃武威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94.4%的贷款妇女反映贷款之后收入增加5000元以上。实践证明,妇女小额贷款提高了贷款妇女及家庭的经济收入,帮助党和政府解决了妇女就业压力,推动解决了就业民生问题。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确定为承贷主体,为妇女获得信贷资源提供了政策支持,为妇女自主参与经济发展、决策与管理创造了机会。许多贷款妇女反映:参与小额贷款,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名章,第一次以女性的名义来贷款,第一次把贷款存到了自己的名下。这不仅激发了妇女的创业热情,而且为她们赢得了社会尊重以及平等参与的权利,提升了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对于促进妇女自身进步、实现男女平等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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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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