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出现劳动纠纷,多半是由于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起至5月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宁市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该局将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除了在就业服务机构、车站码头、企业园区、招聘会场进行宣传外,还将开展宣传日活动,重点宣传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
对于一些使用农民工较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小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帮助企业和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在招用农民工一个月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为了确保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劳动部门将指导企业和农民工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另外,南宁市劳动保障部门将集中开展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尤其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期间,南宁市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并及时处理企业和农民工因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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