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就业服务局了解到,截至11月底,全区农村牧区转移农牧民工246.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3%。
今年以来,我区各级劳动就业部门逐步完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了农牧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实施了农牧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了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了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前11个月,全区转移新生代农牧民工88.2万人,占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总数的35.8%;转移6个月以上的农牧民工180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0%;转移技能培训农牧民工12.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6%;共认定零转移家庭57736 户,并让55273户实现转移就业,就业率达到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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