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从上千名报考者中脱颖而出的80名“三支一扶”毕业生从海口出发,奔赴我省8个市县开始服务。据悉,我省从明年开始在招考基层公务员时将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门招录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
据省“三支一扶”办负责人介绍,我省启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始于2008年,当时计划从2008年起连续3年,每年招募1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 11个少数民族和贫困市县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2年。2008年,实际招募的首批“三支一扶”毕业生数量为23名,服务期满年份为2010年。
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扩大了招募范围,提高了应募毕业生的待遇。招募活动涉及20多个专业,我省报名参加招募活动的毕业生逾千人,报考比例超过1:10,实际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数量为86名。
“与基层的大量需求相比,‘三支一扶’的名额是非常有限的,该项目主要目的是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发挥示范作用。”该负责人说。从去年开始,我省将“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2008年的1000元/月提高到大专生1500元/月、本科生1600元/月,据了解,调整后的补贴标准在全国属于中上游水平。同时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服务期满的去向是“三支一扶”毕业生最为关心的问题,据介绍,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国家和本省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有编制的情况下应优先予以安排。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工作所在市、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其笔试综合成绩可适当加分。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本科。对已被我省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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