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要帮助5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实现在杭就业。
如何帮助那么多高校毕业生实现有效就业?以实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帮扶未就业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实现就业,杭州市将通过多种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大学生网上创业就业
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我市今年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确保全年实训人数达到40000名以上并力争50000名,新增实训基地100家以上;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资助政策;力争资助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200家以上,创业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市劳动保障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市级大学生创业导师库,全年新增创业导师200名,帮带创业大学生500人。
鼓励大学生网上创业就业。市劳动保障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网上创业就业认定和扶持工作,对经认定为网上创业就业人员的,按照《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给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
未就业毕业生可办理失业登记
并享受杭州就业新政
毕业离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可到市、区(县、市)人才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辅导、岗位信息和三年内代管人事档案等服务。
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0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在营业证照有效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重点帮扶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将按规定发放《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有效期3年。高校毕业生持有效的《援助证》,如果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困难家庭人员每人每月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持有效期内《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2个月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招用持有效期内《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并办理就业登记(公益性岗位除外)、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农村创业、服务外包
都是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杭州市正在研究制订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各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为到农村就业的大学生提供人事档案保管、集体户口办理、党团关系挂靠、社会保险代缴等服务。到农村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时,由录用单位按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工作期间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工龄。
促进服务外包行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力争5年培养和培训60000名服务外包实用型人才,吸引50000名大学生就业;健全机制,促进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和参军入伍。
另外,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住房困难,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杭州将开工建设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9万平方米,竣工5万平方米。高校毕业生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房管等部门申请租赁创业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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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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