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政策引导禽类产品消费 农村新报讯 (记者彭翠楠 通讯员胡桂青)1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严防严控、确保疫情不反弹的同时,适时放开家禽市场,正确引导禽类产品生产消费。
通知要求,家禽市场要适时放开。已经封锁市场的地区,满足连续21天无新增病例和在监测中未检出H7N9病原阳性后,可依法经专家评估安全后,按照“谁限制,谁解除”的原则,恢复活禽运输和交易;低风险地区、未检出家禽H7N9病毒阳性地区、消毒措施到位的规模化养殖场,不得实施禽类及其产品流通的相互封锁,要在严格检疫检验的基础上,放开活禽运输;禽类市场要做到 一日一清洗、一月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通知强调,各地要普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有针对性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不得以任何形式禁止禽类产品正常消费。畜牧技术人员要深入一线,积极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出笼调运活禽要及时检疫、出证,不得推诿、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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