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洪宇)昨日,记者从市建交委获悉,本市于近日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交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四个部门联合行动,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小组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在专项检查中,本市将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机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建立市区两级投诉调解机构。他们将公示机构的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确保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调查处理。其中,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落实农民工管理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储备金,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突发事件。
与此同时,本市将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处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由总承包企业负责监督分包企业发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总责,用人单位承担直接责任;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给予依法没收违法所得、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企业资质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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