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从2009年至2011年的3年内,创建20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
陕西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的基本标准,包括农民工创业培训指数不低于25%、成功创业指数不低于50%、农民工创业工作认可指数达到良好以上等。建成的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可优先成为承担省级促进就业和农民工政策试点,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作者: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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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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