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近日召开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重申了我省现行有关政策,并以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
新政策主要包括:将农民工和就地转移创业农民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范围。2009年,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认定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鼓励其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助,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发展6个月以上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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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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