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省委、省政府比照正厅级单位对省联社进行管理。省联社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垂直管理,在各市州设立正处级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2020.7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91.36亿元,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二位。为适应我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优化员工队伍结构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000名,其中业务员990名,长沙招收职员10名。详见《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09年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业务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热爱农村信用合作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在农村信用社工作。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只能选择本人(配偶)或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一个县级联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定向报考,对同一市(州)中心城市不同城区间可以跨区域报考;但报考长沙市内五区各农村合作银行职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员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金融业务流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一般应具有银行业机构国际金融业务,或银行卡、电子银行、资金运作业务相关职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经济学、金融学、计算机等专业国民教育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缴费、笔试、面试、录取、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为确保招聘质量,报考人数只有超过拟招聘计划数2倍比例才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递减招聘计划。
1、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职员和业务员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合并为一套试卷,一场考完。职员和业务员笔试总分均为12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全省笔试时间暂定为2009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点按市州分设。
职员的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主要包括经济、金融、法律、计算机、时事政治等内容,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相关业务知识。业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照《湖南省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执行,另外增加作文内容;相关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金融、财会等知识。
(2)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2倍的名额,分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录取。录取分数线分职位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分组的,录取分数线分组划定。
3、考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人选才能列入考察对象。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对色盲、手指残缺等明显不适合金融从业的情形,经办事处(含市级联社,下同)认可,界定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由县级联社临时指定。
5、若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从报考同类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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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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