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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成都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入学别忘换签新合同


  (记者裴睿)有子女需要在成都中心城区读书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5月4日至5月25日之间,一定要到务工所在地城区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有防伪标记的劳动合同书(2008年免费专用版),这将作为子女入学的一项重要手续。

  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了《成都市城区2008年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换签(新签)劳动合同实施办法》,对今年有子女需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换签新合同的具体事宜做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持有原籍农业户口簿和IC卡暂住证,并已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就业的农村劳动者,若有子女申请到城区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于5月4日到5月25日到务工所在地城区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有防伪标记的劳动合同书(2008年免费专用版)。

  领取劳动合同书时应当出具:2008年5月1日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本人及子女在原籍的农业户口(含成都市未征地农转居民户口)簿;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就业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证明;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就业未签劳动合同的,需持有用人单位的用工证明。

  据介绍,领取合同后,劳动者须到用工单位换签(新签)劳动合同,然后再到领取劳动合同书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备案,持已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确认后,于5月5日至6月10日之间,持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就业务工的已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今年5月1日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IC卡暂住证(父或母),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本人及子女原籍农业户口簿等材料,领取《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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