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 陆桂良
近日,江苏省明确,将农机排气污染列入该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根据10月9日公布实施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今后中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其中农业污染源成为重要普查对象,但范围为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并未涉及到农机排气污染。然而,随着近年来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急速增加,2006年全国农机总动力已达到7.26亿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728.34万台。如此庞大的机械数量,使得农机排放物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污染源。加之,我国还存在着大量的老旧农业机械,其污染物排放多数无法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势必需要清理排查。因此,江苏省此次明确将农机排气污染列入该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将有利于推动农机科研部门、生产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进农机产品技术升级,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优质、低耗的农业机械;有利于上级政府部门科学制定农机化发展政策,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建设。据悉,江苏省农机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农机排气污染普查工作,具体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监测及排污系数、物料测算等方面的研究及验证,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农机排气污染物普查技术规定(草案)、普查表格设计、普查工作方案等准备工作。江都市率先启动农机排气污染物普查试点工作,目前正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为普查对象展开普查。通过江都市试点将全面预测普查工作量、演练组织实施的方式和方法,并探索普查过程的关键环节及难点,为2008年普查工作的正式开展积累经验。据江苏省农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农机排气污染普查,将全面掌握江苏各类主要农田作业机械的数量和地区分布,主要农机排气污染物及其排放量、农机排放技术状况及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普查之后将建立农机排气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农机行业节能减排和提高农机化管理水平提供依据。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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